在我国,随着形势的发展,优秀运动员文化教育质量不高,学历与实际学识不符,后续教育接续困难等问题越来越突出。尽管形成这一现实问题的原因有诸多方面,但问题核心在于优秀运动队小年龄化和义务教育的薄弱。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46%的优秀运动员(多数为集训队员)处于九年义务教育(以下简称普九)阶段,一些项目运动员进入专业队的年龄有提前的趋势,调查发现入队的最小年龄只有8岁(国家规定不得低于10~12岁)。在乒乓球、羽毛球、体操、艺术体操、跳水等小年龄项目优秀运动队中,优秀运动员由于训练和竞赛时间过长,不能像同龄人一样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有的即使到校上学也由于课程标准与普通学校雷同而流于形式,许多优秀运动员由于跟不上教学进度只能放弃学业。虽然许多地区的运动员文化教育机构采取了一些措施力图解决上述问题,但由于缺乏国家政策法规的支持,在繁重的训练竞赛任务面前,这些零星的改革也很难取得显著成效。基于此,本课题选择辽宁、吉林、黑龙江以及江西四个有代表性的省份的优秀运动员、教练员、运动员家长为研究对象,采用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调查访问法,对上述四省的优秀运动员九年义务教育状况实施调查,找出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制订优秀运动员九年义务教育标准的必要性,在此基础上制订教育标准,力图为我国优秀运动员普九文化教育工作提供有益的参考材料。1 优秀运动队九年义务教育现状1.1 部分省份优秀运动队普九文化教育的缺失 从调查中得知,吉林省虽然进行了优秀运动队文化教育体制改革,制定专业运动员必须从各中等体校毕业生中招生的政策法规,然而,在这个体系内却取消了九年义务教育的任务。在黑龙江省,优秀运动队小年龄项目运动员较多,虽建有相应的文化教育和管理机构,但没有普九教育的内容,在冰上训练中心(训练单位之一)却根本没有专门负责运动员文化教育的机构。从上述调查结果可见,我国优秀运动队九年义务教育存在着严重的缺失现象。1.2 部分省份优秀运动队文化教育机构目标存在错位 目前,许多地方的运动员文化教育机构把工作重心放在所谓的“师资班”和“中专”办学上,看似轰轰烈烈任务繁重,实际上小年龄优秀运动员的九年义务教育工作基本上放任自由。国家建立优秀运动队文化教育专门机构的初衷是解决专业运动员的文化教育问题,其主业应是围绕优秀运动队开展教育教学工作,而现实是一线优秀运动员的文化教育被忽视,二、三线业余运动员或非运动员的文化教育成为重点,这实质上是优秀运动队文化教育机构办学目标的错位。1.3 社会对优秀运动队文化教育现状的担忧 调查显示,运动员、教练员和运动员家长均对当前训练体制下九年义务教育现状表示担忧。有52.10%的运动员认为目前训练和教学体制不利于文化课学习;仅有39.47%的教练员认为其运动队具有的普九教育体系是完整的;26.47%运动员家长对子女在运动队接受文化课教育感到满意,而不满意的却占 35.29%。从以上数据可知,运动队的普九教育现状是不能令人满意的。1.4 运动员、教练员和家长对普九教育的期望值较高 调查显示,93.28%的优秀运动员认为文化教育是重要的;81.58%的教练员对文化学习的重要性是认可的,他们认为文化课学习对提高运动成绩帮助很大,应加强运动员的文化教育。但是,调查也显示,在处理训练与文化学习的关系上,教练员们的观点有很大分歧,大部分教练员认为文化学习影响运动训练。当文化教育与运动训练处于矛盾位置时,教练员则更倾向于后者。这一事实提示我们在把握优秀运动员文化教育规律时,必须注意训练乃是优秀运动员的主业这一特点。1.5 优秀运动队文化教育与运动训练争时间的矛盾突出 调查显示,运动员学、训时间之比大约为1∶3,这使运动员学、训之间在时间分配上的矛盾更加突出。辽宁、江西优秀运动队每周学习时间分别为8小时和 10小时,仅占国家规定的全日制普通学校每周30~35小时的1/3,然而这一点时间也得不到保证。由于学习文化课的时间得不到保证,使得课程难于完成,教学内容的连续性被打乱,造成学生学习兴趣和情绪的下降。加之我国目前实施新的竞赛体制,国内各种锦标赛、杯赛、冠军赛赛事频繁,运动员外出比赛任务较重,耽误了大量的学习时间。1.6 优秀运动队九年义务教育的教学内容和教学组织模式多样化 教育部门把优秀运动队纳入了全日制学校统一管理,进行同等要求,这些要求不论对体育中专,还是优秀运动队九年义务教育,都是不切实际的。优秀运动员学生最好的一周也只能坚持3个半天进行文化学习,课时完全达不到全日制学校的要求。由此可见,要有效地缓解学、训矛盾,还必须从精简文化教育的课程内容入手。要有针对性地设置教学课程和科目,减少毫无效果的教学科目和内容,把优秀运动员能够学习和必须学习的教学科目放到核心位置,提高优秀运动队文化教育的实际效益。2 小年龄优秀运动队文化教育的规律和特点2.1 任务的双重性和主次性决定必须有效分配时间比例 小年龄运动项目优秀运动员进队时的年龄一般较小,正处于九年义务教育阶段,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也是他们的义务,因此他们肩负着训练竞赛和文化学习的双重任务。我国优秀运动队肩负着为国争光的特殊使命,必须以全部的精力来完成国家赋予的使命,这就决定了优秀运动员的主要任务是训练和竞赛。任务的双重性和主次性特点决定了在时间分配上必须向训练竞赛倾斜。以训练竞赛为主,兼顾文化学习,是优秀运动队九年义务教育的突出特点。2.2 文化学习时间的有限性决定教学科目必须精简化 时间的有限性是优秀运动队文化教育的规律,这就决定了在教学内容方面不可能与普通学校相提并论,不能用普通学校全部教学科目及教学质量标准要求优秀运动队。而必须从运动员所从事的训练竞赛实际出发,从文化学习时间的局限性出发,科学合理地选定教学科目并精选教学内容。应本着精简的原则,以社会性文化知识科目为主,兼顾自然知识科目。优秀运动员文化教育以语文、数学、外语和计算机四科为主,不仅能提高对运动训练内容的理解,也可为后续学习其他知识打下基础。2.3 训练竞赛的经常性决定文化教学的组织形式必须多样化 调查显示,在认识上各训练单位能够处理好训练和学习这两者的关系,明确提出文化教育为训练竞赛服务的宗旨,但在对待文化教育这个第二位任务时,常常将其忽略。优秀运动员文化学习的特点是受训练竞赛和经常外出的影响,很难保持连续性,如何在间断的外出训练竞赛过程中保持文化学习的连续性,是使训练竞赛与文化学习两个规律相互结合的关键。要使小年龄项目优秀运动员的文化学习不间断地进行,就必须从改革教学的组织模式入手,主动构建与运动训练规律相适应的教学组织模式。2.4 普九教育的法规性决定文化教学必须坚持经常化和制度化 我国教育法规定了公民必须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优秀运动队也不能例外。从法制的角度来看,取消优秀运动队义务教育工作就意味着对法律的践踏,这一点必须引起各训练单位的高度重视。九年义务教育的法规性决定了优秀运动队的文化教育必须坚持经常化和制度化,各训练单位不能以任何借口忽视这项工作。我国政府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制定的优秀运动员文化教育法规,无论是指导思想还是时间的具体规定都是符合实际的,问题在于相当多的运动队迫于全运战略的压力而没有很好地落实。贯彻九年义务教育法的责任在各级领导,加强优秀运动队九年义务教育工作首先要在各级领导的头脑中树立牢固的法制观念,做到有法可依和有法必依。3 制定优秀运动队普九教育课程标准的必要性 在优秀运动队文化教育的体制和机制改革的过程中,与教学观念、教学组织模式相配套的是课程标准的改革。如前所述,把普通学校的标准套用到优秀运动队中来固然不可取,但那种认为优秀运动队文化教育不会有所作为的认识也是错误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教育观念的逐步转变,优秀运动队九年义务教育的客观现实也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一方面人们普遍意识到优秀运动队文化学习的重要性,社会关注优秀运动队文化教育的呼声越来越高;另一方面现代教育教学思想和教学技术不断涌现,网络的普及使优秀运动员外出训练竞赛的远程教学成为可能,学习形式多样化已成必然趋势。传统的整齐划一和班级授课教学体制有可能被打破,新形势下的优秀运动队文化教育必将出现一个崭新的局面。4 优秀运动队普九文化教育课程标准4.1 优秀运动队九年义务教育课程的目标及指导思想 优秀运动队九年义务教育必需依法进行。要以服务运动训练和为后续教育打下必要基础,培养具有较高运动技术水平并具备较好文化素质的体育人才为目标;以运动训练与文化教育两个规律相适应的多样化教学为组织形式;以文科和社会通识性知识为主要教学内容,开设语文、外语、计算机和数学四门主要课程,同时兼顾学生兴趣的多样发展,在以社会适应性为基本价值评价体系的思想指导下开展教育教学工作。4.2 优秀运动队普九教育课程内容4.2.1 语文课程 语文课程可选用普通中小学的九年义务教育的教材,教学时数也应该与普通学校保持同步,没有必要进行删减。教学中以培养学生阅读、理解和写作能力为目标,力争在九年义务教育期间学完全部教学内容,达到普通学校中等生以上水平。4.2.2 外国语 外国语课程应根据实际条件开设,一般应开设英语。教学时数与普通学校保持同步,英语课程可部分选用普通学校九年义务教育的教材,也可参照普通学校英语教材的难度自编具有体育专业特点的教材。英语教学应在学好基础知识的前提下,以培养学生的听说能力为教学目标,力争在九年义务教育期间学完全部教学内容,具备初步的听说能力,达到普通学校中等生水平。4.2.3 数学 数学课程可选用普通中小学九年义务教育的教材,教学时数可适当减少。教材可采用九年义务教育通用小学1年~初中2年的教材,也可根据运动队的实际自编教材。数学教学应以培养学生日常生活中的计算能力为目标,力争在九年义务教育期间学完全部小学教学内容,达到小学阶段普通学校中等生以上水平。4.2.4 计算机 计算机课程应根据实际能力开设。教学时数应与普通学校保持同步,可选用普通学校的九年义务教育通用教材,提倡有条件的教学单位结合运动队的需要自编教材。计算机的教学以掌握基础知识和操作能力为目标,使学生学会文字处理、数据库、网络技术等应用软件的使用与操作,力争在九年义务教育期间学完全部课程,达到普通学校的中等生以上水平。4.2.5 其他 对于部分确实学有余力的学生,可为其开设历史、音乐、美术、化学、物理等选修课程,以培养学生的多学科知识的兴趣,促进个性的发展。4.3 优秀运动队九年义务教育的教学组织模式及教学方法建议4.3.1 随队专人授课复式教学模式 随队专人授课是指在有九年义务教育任务的优秀运动队,可指派文化课教师专人包干运动队的九年义务教育的教学任务。把文化课教师的编制设在运动队,教师专人随队进行文化课教学工作。一名文化课教师面对各年级的学生,教授至少三科以上课程,结合运动训练和竞赛安排,单独制定课程表。在一个科目内把学生分成年级组,进行复式教学。这种模式对文化教师的要求较高,虽然增加了运动队的编制,但训练单位的总编制没有增加,是一种责任明确的有效教学组织模式。4.3.2 分段集中授课加个别辅导教学模式 分段集中授课是指在常规情况下,利用运动训练和竞赛的间歇,集中一段时间进行集中教学,在外出训练或竞赛过程中,由随队教师或教练员对运动队进行个别辅导,完成集中授课时布置的作业,在下一次集中时上缴作业并由教师对作业进行批改,讲评作业的完成情况,组织学生结合作业进行复习。下一循环继续讲授新的教学内容,如此往复。该教学模式的核心在于辅导环节的落实。4.3.3 网络电视空中教学模式 在建成统一的优秀运动员文化教育网络或电视节目多媒体平台的前提下,组织优秀运动员接受空中课堂教学,学生可在训练竞赛地点,定时观看进行自学。电视授课的时间依据项目训练特点制定面向全国的课程表,供各运动队使用。作业由随队教师或教练员批改。该教学模式是我国优秀运动员文化教育的必然趋势,它有赖于国家电视教学平台的建立。4.3.4 网络自学作业教学模式 有条件的训练单位可依托高等体育院校组织文化课教师制作网络课程,在校园网上开办专门的优秀运动队九年义务教育的课程网页,把各科的教学内容和习题定期发布到网页上,供外出的运动员在网上进行学习,作业可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上传给文化课教师,教师批改后下传给学生,以网上互动的形式开展教学。该模式的核心是网络课程的制作,同时要求学生具备网络终端设备(笔记本电脑)。这种教学形式在发达国家已经普遍采用,我国的优秀运动员文化教育应积极借鉴这种模式,以实现优秀运动员文化教育的现代化。4.4 优秀运动队九年义务教育标准制订的依据4.4.1 以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教学为参照。4.4.2 满足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要。4.4.3 与运动训练的规律相适应。4.4.4 与运动员文化基础相适应。5 小结5.1 我国小年龄项目优秀运动队九年义务教育存在着许多现实问题,是制约我国竞技体育事业发展的不利因素。随着社会的发展,加强优秀运动队九年义务教育的呼声和社会期望越来越高。5.2 我国小年龄优秀运动队文化教育存在着目标的双重性、教学时间的有限性、课程教学内容的精炼性和教学组织模式多样性等基本规律。优秀运动队文化教育必需遵循这些规律,要在文化教育为训练竞赛和为运动员后续教育服务的思想指导下,改革现行的教育教学体系。5.3 我国优秀运动队文化教育必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与普通学校相区别的九年义务教育标准。小年龄优秀运动队的九年义务教育应以语文、外语、计算机和数学课程为主,学有余力者可另学其他课程。英语、计算机和语文的教学应达到普通中学的中等标准,数学应到达普通小学六年级的标准。5.4 根据优秀运动队训练竞赛的规律和特点,灵活多样地选择教学组织模式,建议采用随队专人授课复式教学模式、分段集中授课个别辅导教学模式。国家应积极创造条件建设网络化远程教学平台,大力推行电视空中教学模式和网络自学作业等现代化教学模式。 作者:李杰凯(沈阳体育学院) 尹菲菲、程文广、张薇、高健、姜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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